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专业授权文件要求,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且在2025年已经在招生但尚无学位授予权的新增本科专业,应于2025年12月底之前,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新增审核程序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
现将我校3个尚无授予权的本科专业的《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公示如下,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29612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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