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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时间:2020-07-28

各单位、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车辆进出我校东大门的管理,按照国家对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借鉴兄弟高校的做法便于区分校内外的车辆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报请校领导同意,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统一实行通行证和门禁双重管理,为了准确统一校园内各单位,各部门机动车辆的数量,请大家接此通知后,派专人负责统计好本部门所要办理的机动车辆,将附件电子版报保卫处内勤徐进电子邮箱:bwc@nut.edu.cn,纸质稿报保卫处213室常务副处长杨海兵。

一、办理通行证有关规定:

1.原则上在校教职员工凡有驾驶公车,私家车本人车辆均可每人登记办理一辆。

2.在校企业员工本人驾驶的私家车均可每人登记办理一辆。

3.校经营商业店户原则上只限一个店户办理一辆私家车,个别经营量大的商户确应业务需要,可打报告保卫处说明原因,经核准后可增加一辆。

4.航天驾校工作人员(只限一人一辆)及培训车辆均可办理通行证。

5.常年居住在校园内居民,教职员工子女,直系亲属驾驶本人私家车可每人办理一辆通行证。

6.考虑到各单位,各部门有一些因外来单位人员工作需要保卫处制作了临时车辆通行证,如需要时请领证单位书面申请,校领导批准可在保卫处213 室常务副处长杨海兵处登记领取。(此证,按时间期限出门后收回)。

7.对友邻协作单位、上级部门、地方政府、公、检、法等部门,经常来往学校确需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由对口单位书面申请,校主要领导批准可办理车辆通行证。

二、办理通行证有关要求:

1.办理通行证人员只限于自身的车辆,严禁无车辆人员,以本人的名义帮他人办理通行证,一经查获将全校通报批评,并剥夺违者今后办理车辆通行证权力。

2.办理车辆通行证登记上报,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具体 责任单位和部门:

(1)校领导由校党政办负责。

(2)学校二级学院、各处、室由本部门负责登记上报。

(3)企业、江西航空公司、广电、航天驾校由本部门负责登记上报。

(4)商业户由总务处、博林餐饮有限公司、商业街负责通知各商户登记上报。

(5)居住在学校宿舍的居民由总务处,工会通知居住者登 记上报保卫处213室常务副处长杨海兵。

(6)登记上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5日。在规定时间办理通行证免费,逾期办理及今后个别分别办 理通行证收取工本费每证5元。

(7)各单位、各部门、商户、居民登记上报车辆要按照保卫处提供的登记表项目逐一登记准确清楚。今后因单位人员变动需增、删、改的车辆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原则上增一删一。

(8)车辆通行证制作好后,除校领导的由党政办代替领取,其他的原则上由本人出示身份证,行车证,商户必须出示工商执照,由保卫处集中统一核对发证,以防冒名顶替代办。

 

附件:南昌理工学院车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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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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